9.2 如果客户要用线索池和客户池回收规则,需注意以下几点?
-
9.2 如果客户要用线索池和客户池回收规则,需注意以下几点?
A:注意内容如下:
Ø 将线索和客户里面的批量分配按钮去掉,可以增加如创建人不存在这样的条件,因为执行批量分配虽然修改了负责人但是不走系统回收规则,所以不要提供这个按钮;
Ø 新增数据时必须确保负责人+所属公海字段有值,缺少一个就计算不了是走哪个公海的回收规则,导致回收时间为空;
Ø 已经启用回收规则,关闭回收规则会导致所有回收日期为空,再打开就会重新按当前时间+默认保护期计算从线索池里面领取或分配的数据的回收日期,所以关闭的时候要注意这点;
Ø 工作流、分配规则、计划这种触发负责人为空或者分配负责人,都是不会触发系统的回收规则的;
Ø 转移负责人这个操作不走系统回收规则;
Ø 如果客户池自建数据回收规则勾选的“管理员或本人手动退回”,则批量导入或自己创建的客户也不走系统回收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