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2 日程的“重复”功能如何使用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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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2 日程的“重复”功能如何使用呢?
A:支持按照天、周、月、年4种维度进行频率和重复时间范围设置,用户也可以自定义重复设置。根据创建该重复日程的日期,从规定开始日期后的每天或每周/月/年的同一天自动创建该日程进行重复,注意在新增日程界面设置“结束重复”的条件,否则日程会在服务期内永久循环。
自定义支持每周、每月、每年、N天(N天目前只有pc端支持)。
“每周”可选择一周里任意工作日重复该日程;
“每月”可选择一个月里任意天数进行重复;
“每年”可选择一年里某几个月里的每天进行重复;
“N天”可根据具体日程的执行周期进行日程的重复。